城里熏腊肉谁管

关于城市区域内熏腊肉的管理问题,主要涉及以下管理部门:

城管执法部门

根据通告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广安主城区环保熏制点外熏制腌腊制品。擅自设置腌腊制品熏制点或违规开展熏制活动的,由综合执法(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环保部门

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广安市公安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通告中明确指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广安主城区环保熏制点外熏制腌腊制品,以保护环境。

社区

社区组织红䄂标巡逻队,在辖区进行三禁(腊肉禁熏、秸秆禁烧、烟花爆竹禁燃禁烧)宣传、巡逻,并制止在非集中熏制点熏制行为。

乡镇政府及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川巴中市通江县、南江县发布通告称,城区禁止私自熏制腊制品,熏制腊肉、腊肠等需送到指定的集中熏制点。未在指定地点重制腌腊制品的行为,执法人员将劝导、制止,拒不改正的将面临罚款。

建议

遵守规定:市民应遵守当地政府的通告,将腌腊制品送到指定的集中熏制点进行熏制。

环保意识:熏制腌腊制品应注意用火安全,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加强监督:社区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宣传和巡查,确保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通过以上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可以有效管理城市区域内熏腊肉的行为,既保障环境安全,又尊重市民的生活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