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社科院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招生名额分配

2020社科院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招生名额分配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为了培养更多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人才,我国各大高校纷纷开展在职博士招生工作。中国社会科学院作为我国最高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其在职博士招生工作备受关注。本文将针对2020年社科院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的招生名额分配进行详细解读。

一、招生名额概述

2020年社科院在职博士招生名额共分为三个批次,分别为春季批次、夏季批次和秋季批次。具体招生名额如下:

  1. 春季批次:共招生300人,其中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个学科类别各招生25人。

  2. 夏季批次:共招生200人,其中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个学科类别各招生16.67人。

  3. 秋季批次:共招生100人,其中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个学科类别各招生8.33人。

二、招生名额分配原则

  1. 学科均衡:招生名额分配遵循学科均衡原则,确保各学科类别招生人数基本相当。

  2. 区域平衡:在保证学科均衡的基础上,兼顾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适当调整招生名额。

  3. 质量优先:注重选拔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提高招生质量。

  4. 公平公正:严格按照招生政策和程序进行,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招生名额分配方式

  1. 自主招生:各学科领域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和发展需求,自主确定招生名额。

  2. 专家评审:成立招生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招生名额。

  3. 招生计划调整:根据招生情况进行适时调整,确保招生名额合理分配。

四、招生名额调整机制

  1. 适时调整:根据招生情况进行适时调整,确保招生名额的合理分配。

  2. 专项支持:对于具有特殊学术背景、突出业绩的申请者,可适当增加招生名额。

  3. 学科交叉:鼓励跨学科申请,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提高招生质量。

  4. 地域倾斜:对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特殊地区申请者给予适当倾斜。

总之,2020年社科院在职博士招生名额分配工作将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社科院相关规定进行。在保证学科均衡、区域平衡、质量优先和公平公正的基础上,选拔出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人才,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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