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了解社科院研究生院博士招生简章的重要信息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 招生对象:具有硕士学位或相当学术水平的人员,热爱学术研究,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

  2. 招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将于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具有一定的科研潜力。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

社科院研究生院博士招生专业涵盖了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新闻传播学、国际关系、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多个学科领域。具体研究方向如下:

  1. 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发展经济学、金融学、国际贸易学等。
  2. 法学:宪法学、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等。
  3. 政治学:政治学理论、政治制度、国际政治、比较政治学等。
  4. 社会学:社会学理论、社会政策、社会心理学、城乡社会学等。
  5. 民族学:民族理论与政策、民族经济、民族文化、民族地区发展等。
  6. 新闻传播学:新闻学、传播学、广告学、舆论学等。
  7. 国际关系:国际政治、国际关系理论、国际组织、国际安全等。
  8. 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

三、招生方式及考试内容

  1. 招生方式:社科院研究生院博士招生采用“申请-考核”制,考生需提交申请材料,通过初选后参加面试。

  2. 考试内容:
    (1)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位证书、成绩单、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等。
    (2)笔试:笔试科目为两门专业课,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
    (3)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学术潜力。

四、录取及培养

  1. 录取: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培养方式:社科院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实行导师负责制,培养过程中注重学术素养、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3. 学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4年。

五、资助及奖学金

  1. 资助:社科院研究生院为博士研究生提供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

  2. 奖学金:学院设立优秀博士生奖学金,奖励表现优异的博士生。

六、注意事项

  1. 报名时间: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 申请材料:考生需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考试费用:考生需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

  4. 考试安排: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考试时间和地点。

总之,全面了解社科院研究生院博士招生简章的重要信息对于考生来说至关重要。考生需提前了解招生政策、专业设置、考试内容、录取及培养等方面的信息,以便更好地准备申请和考试。同时,考生还需关注学院官网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动态,确保及时获取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