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详细介绍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 招生对象

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对象为我国在职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素养,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1. 招生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

②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相关工作8年以上;

③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和研究工作。

二、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

  1. 招生专业

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结合我校学科优势,招生专业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个学科领域。


  1. 研究方向

各招生专业下设多个研究方向,具体研究方向如下:

(1)工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等;

(2)理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地理学、地质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等;

(3)管理学:企业管理、会计学、金融学、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等;

(4)经济学:经济学、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区域经济、财政学、产业经济学等;

(5)文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等;

(6)法学:法学、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国际法等;

(7)教育学: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艺术学等;

(8)艺术学:美术学、设计学、音乐学、舞蹈学等。

三、招生流程

  1. 报名

(1)报名时间:根据当年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进行报名;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具体报名流程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3)报名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证明、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


  1. 资格审查

(1)学校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参加考试资格;

(2)资格审查时间:根据当年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进行;

(3)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收到准考证。


  1. 笔试

(1)笔试时间:根据当年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进行;

(2)笔试科目: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和研究方向确定;

(3)笔试成绩: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名单。


  1. 面试

(1)面试时间:根据当年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进行;

(2)面试形式:采取专家面试形式,重点考察考生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3)面试成绩: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确定进入拟录取环节的考生名单。


  1. 拟录取

(1)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结合考生综合素质,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公示: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取手续。

四、学制及学费

  1. 学制: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

  2. 学费: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收费标准,学费每年约为2万元。

五、毕业及学位授予

  1. 毕业条件:在职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和科研任务,通过论文答辩,可获得博士学位。

  2. 学位授予: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博士学位。

六、联系方式

  1.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2. 联系邮箱:XXXX@XXXX.com

  3. 学校网址:http://www.XXXXX.com

  4.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XXXXX.com

请有意向报名的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了解最新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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