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美画室美术培训学员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尊敬的美术爱好者们:

随着我国美术教育的蓬勃发展,清美画室一直致力于为广大美术爱好者提供专业、全面的美术培训服务。为了展示学员们在清美画室的学习成果,激发学员们的创作热情,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现特举办“清美画室美术培训学员作品展览”。现将征稿启事公布如下:

一、展览主题

本次展览以“梦想启航,艺术绽放”为主题,旨在展示清美画室学员们的艺术才华,激发学员们对美术的热爱,为学员们提供一个展示自我、交流学习的平台。

二、征稿对象

  1. 清美画室全体美术培训学员;
  2. 热爱美术、有一定绘画基础的美术爱好者。

三、征稿内容

  1. 作品形式:国画、油画、水彩画、素描、版画、雕塑等;
  2. 作品风格:不限风格,鼓励创新;
  3. 作品尺寸:不超过1.2米×1.2米。

四、征稿要求

  1. 作品须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
  2. 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尺寸、联系电话等信息;
  3. 作品不得装裱,以电子版形式提交;
  4. 参展作品数量不限,每位作者最多可提交3幅作品。

五、投稿方式

  1. 电子邮件投稿:将作品电子版(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发送至邮箱:qingmeishufa@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清美画室美术培训学员作品展览投稿”;
  2. 现场投稿:将作品电子版U盘携带至清美画室,现场工作人员将协助上传。

六、展览时间及地点

  1. 展览时间:待定;
  2. 展览地点:清美画室(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七、评选及奖励

  1. 评选方式:由清美画室专业评审团对作品进行评选;
  2. 奖项设置:
    • 一等奖1名,奖金人民币1000元;
    • 二等奖2名,奖金人民币500元;
    • 三等奖3名,奖金人民币300元;
    • 优秀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

八、注意事项

  1. 参展作品概不退回,请作者自行保留底稿;
  2. 参展作品一经入选,作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将作品送到展览现场;
  3. 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清美画室全体教职工期待着您的佳作,让我们共同见证学员们的艺术成长,共创美好未来!

清美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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