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美画室美术培训学员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尊敬的美术爱好者们:
随着我国美术教育的蓬勃发展,清美画室一直致力于为广大美术爱好者提供专业、全面的美术培训服务。为了展示学员们在清美画室的学习成果,激发学员们的创作热情,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现特举办“清美画室美术培训学员作品展览”。现将征稿启事公布如下:
一、展览主题
本次展览以“梦想启航,艺术绽放”为主题,旨在展示清美画室学员们的艺术才华,激发学员们对美术的热爱,为学员们提供一个展示自我、交流学习的平台。
二、征稿对象
- 清美画室全体美术培训学员;
- 热爱美术、有一定绘画基础的美术爱好者。
三、征稿内容
- 作品形式:国画、油画、水彩画、素描、版画、雕塑等;
- 作品风格:不限风格,鼓励创新;
- 作品尺寸:不超过1.2米×1.2米。
四、征稿要求
- 作品须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
- 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尺寸、联系电话等信息;
- 作品不得装裱,以电子版形式提交;
- 参展作品数量不限,每位作者最多可提交3幅作品。
五、投稿方式
- 电子邮件投稿:将作品电子版(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发送至邮箱:qingmeishufa@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清美画室美术培训学员作品展览投稿”;
- 现场投稿:将作品电子版U盘携带至清美画室,现场工作人员将协助上传。
六、展览时间及地点
- 展览时间:待定;
- 展览地点:清美画室(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七、评选及奖励
- 评选方式:由清美画室专业评审团对作品进行评选;
- 奖项设置:
- 一等奖1名,奖金人民币1000元;
- 二等奖2名,奖金人民币500元;
- 三等奖3名,奖金人民币300元;
- 优秀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
八、注意事项
- 参展作品概不退回,请作者自行保留底稿;
- 参展作品一经入选,作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将作品送到展览现场;
- 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清美画室全体教职工期待着您的佳作,让我们共同见证学员们的艺术成长,共创美好未来!
清美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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